學生事務

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因應COVID-19疫情暑期實習課程應變機制

110年06月10日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實習委員會通過
111年06月02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實習委員會修正通過

一、緣起

本系為確保實習品質及學生權益,因應COVID-19疫情期間致有實習機構停止實習時之參考應變依據,依照臺灣社會工作教育學會110年5月26日「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實習課程應變機制說明」及「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社工實習作業流程」,研擬本系實習課程應變機制與流程(見表一)。

二、說明

經實習機構、學校及實習學生三方合意啟用應變機制採實地實習及彈性權宜措施並行,說明如下:

(一)暑期實習

  1. 實地實習(75%):若發生需「中斷實習」時之「權宜疫情實習措施」,時數方式可調整為
  • 學士/進修學士班:至少4.5週,180-192小時。
  • 碩士班:至少4.5週,180小時。
  • 機構實地實習改為線上方式進行時,時數認定由學校督導與機構、學生協商比照居家上班時間計算方式,確保足夠實習時數。
  1. 彈性權宜措施(25%):學校督導可採撰寫專題、特定議題研討、與實習總報告:彈性使用專題式實習、虛擬或其他課程(如:線上教育訓練、業師實務分享、直播、模擬教室)。
  • 學士/進修學士班:最高1.5週,60-64小時。
  • 碩士班:最高1.5週,60小時。
  1. 因應疫情,暑期實習期程可採以下應變措施進行:
  • 延長實習期間至下一學年第1學期中完成實習。
  • 延後實習:下一學年第1學期繼續提出實習申請,於下一學年第2學期中完成實習。
  • 更換實習機構:補足未完成之實習時數。
  1. 配合機構防疫措施:彈性運用異地、分流、線上遠距
  • 配合機構防疫措施:彈性運用異地、分流、線上遠距等方式,完成實習交辦事項。
  • 由實習機構自行安排,例如線上讀書會、討論會、專題實習、虛擬或其他非實體課程。
  • 學校督導拜訪實習單位可視疫情採視訊進行,或配合實習單位要求實地訪視。

(二)方案實習

方案執行期間如遇實習單位因疫情暫停方案實習,可由學校督導老師與機構協商應變措施。

三、如有採行上述應變措施,請學校督導回報實習委員會確認。

四、其他

  1. 實習學生應遵守實習機構防疫規定
  2. 實習機構依中央與縣市政府防疫規定要求及提供學生相關協助。

五、本應變機制視疫情變化滾動式修正。

六、本應變機制經實習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表一 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因應COVID-19疫情暑期實習課程應變機制

班制

課程

現行辦法

應變機制

 

時/週數

實地實習(75%)

(實地+線上)

彈性權宜(25%)

(撰寫專題、議題討論、實習總報告…等)

合計

學士班

暑期實習

240-256小時

(6週)

180-192小時

(至少4.5週)

60-64小時

(1.5週)

240-256小時

(6週)

進修學士班

240-256小時

(6週)

180-192小時

(至少4.5週)

60-64小時

(1.5週)

240-256小時

(6週)

碩士班

6週

(240小時)

180小時

(至少4.5週)

60小時

(1.5週)

240小時

(6週)

備註:本表參照社工教育學會採用教育部「大專校院醫事類科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實習課程應變機制」之建議,應變機制原則為實地實習佔75%、彈性權宜措施佔25%。

 

【暑期實習原則】

  1. 在考試院專技人員社工師考試應考資格之實習課程標準規範下以實地實習為原則,得配合實習機構採實地實習與遠距實習。
  2. 學生配合機構防疫措施:如異地、分流上班、居家遠距,完成交辦實習事項。
  3. 由實習機構自行安排,例如線上讀書會、討論會、專題實習、虛擬或其他非實體課程。
  4. 學校督導拜訪實習單位可視疫情採視訊進行,或配合實習單位要求實地訪視。
  5. 機構實地實習改為線上方式進行時,時數認定由學校督導與機構、學生協商比照居家上班時間計算方式,確保足夠實習時數。
  6. 暑期實習因疫情考量,彈性調整實習時數之原則由機構提出。
  7. 實地實習(75%):若機構提出「中斷實習」時之權宜措施,時數建議調整為180-192小時:至少4.5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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