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社工實習作業流程
109年3月11日 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110年5月19日 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
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實習課程正常進行,配合採行下列應變措施:
一、期中實習遭暫緩或中止者
(一)學生於期中實習開始前遭暫緩或終止實習者,得改為參加本系所擬定之方案實習。
(二)學生於期中實習期間遭暫緩或中止實習者,由系辦及學校督導協助與機構協商透過專題式方案實習、遠距實習、延後實習或其他實習方式完成剩餘實習時數。
二、暑期實習遭暫緩或中止者
(一)學生於暑期實習開始前遭暫緩或終止實習者,得改為參加本系所擬定之方案實習。
(二)學生於暑期實習期間遭暫緩或中止實習者,由系辦及學校督導協助與機構協商透過專題式方案實習、遠距實習、延後實習或其他實習方式完成剩餘實習時數。
三、與實習機構聯繫管道
(一)實習學生若有需自主健康管理、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等情事,委由該組督導老師向該生之實習機構通知說明。
(二)本系若配合學校因應疫情而停課,委由各督導老師向各實習機構通知說明。
四、本作業流程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視疫情變化及實際需要修正,授權本系實習委員會權宜處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