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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科徵聘用社工員1名

  • 任職單位:社會工作科
  • 職  稱: 聘用社工員
  • 薪    點:280薪點 (約33,908元)
  • 名  額:1名(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
  • 性  別:不限
  • 工 作 地:臺北市
  • 上網期間:105年12月6日(星期二)至12月16日(星期五)止。
  • 資格條件: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相關學系以上畢業者,具專技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者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或有相關經驗者尤佳。
  • 工作內容:社會工作直接服務、中心行政事務、活動方案、社區工作及其他機動性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科士林社福中心 (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53巷7號9樓)
  • 聯絡方式:
  1. 進用期間: 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0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2.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明文件(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須載明訓練或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並須載有能證明與擬任工作相關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等資料;外國工作經驗須加附中文譯本)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於105年12月16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東北區社會局社會工作科陳小姐收(請註明應徵社會工作科聘用社工員),逾期恕不受理。
  3.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4. 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社會工作科陳小姐(電話:市民熱線1999轉1633,外縣市改撥02-27208889轉分機1633)。
  • 備註:
  1. 本職缺為提報10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增列任用計畫職缺之職務代理人,期間屆滿或原因消失時即應無條件解聘。
  2. 本職缺工作內容得視實際業務需要酌予調整。
  3. 對直接服務工作有熱忱;具直接服務實務經驗能獨立運作。
  4. 具電腦操作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主動積極並樂於學習、重團隊合作精神、勇於接受挑戰;具機車駕照者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