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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有關臺北校區合江停車場115-1學期開放本校各學制在校學生於進修學制上課時間停車申請事宜

2026-06-08

進修暨推廣部行政管理組公告 115 年 6 月 4 日
主旨:有關臺北校區合江停車場 115-1 學期開放本校各學制在校學生於進修學制上課時間停車
申請事宜。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本校各學制在校學生。
二、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 115 年 8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時止。
三、申請地點:民生校區教學大樓 1 樓行政管理組。
四、申請表格:請至附件檔案下載申請表,填妥欄位,並浮貼下列證件:
(一)駕駛執照正面影本。
(二)行車執照內頁影本。
(行車執照限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若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於申請時須出
示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承辦人查驗)
(三)學生證影本。
(四)當學期學費繳費證明及當學期課表。
五、申請程序:
(一)申請人填寫申請單檢附資料後送交行政管理組,經行政管理組通知後,至出納
組繳交費用,持本申請表及收據至行政管理組,製作停車證後,由申請人簽收
領取。
(二)停車期間:115 年 09 月 01 日起至 116 年 02 月 28 日止。
(三)停車費:600 元整。
(四)本次開放申請 10 張停車證,申請時暫不繳費,即日起至申請截止日 8/14(五)15:00
止,若申請人數未超過 10 人,由行政管理組審查符合申請條件後,通知申請人
至出納組繳交費用(8/27~8/31)(上午 9:00~下午 15:00)(例假日無),再持申請表及已
繳費收據正本送回行政管理組,據以製作及核發停車證,申請人簽領後即可依申請
條件停車;若申請人數超過 10 人,則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抽籤日暫定 8/18(二)上
午 10:30 於教學大樓二樓 208 教室進行現場公開抽籤,再依抽籤結果公告及通知中
籤申請同學。
六、汽車停放區域:本校合江校區停車場。(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路 188 號)
有停車證之車輛不保證有車位,如遇停車場滿場,需駛離合江校區,自行停放於校外停
車位,停車費用自付。
七、退費:一經繳費不得申請退還當學期之費用,休、退學者喪失後續停車資格,於 2 個月
內申請退還次學期之費用。
八、限停合江停車場,停車時間上午 6 時至夜間 12 時且不得過夜停車,夜間 12 時前須駛
離停車場。每學期違反規定達 3 次以上,註銷車牌辨識系統權限並停止其六個月停
車申請。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交通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九、僅提供停車不負保管責任,停車格僅限停車輛,不得堆放雜物。
十、申請人請妥慎閱讀並知悉本停車證申請公告及遵守本校交通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如違
反規定,本校將依相關規定處理,申請人不得異議。
十一、合江校區停車場因本校開發利用或另有處分計畫有收回之必要時,停止開放停車,
所繳費用依比例退還。

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