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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單位):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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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職缺: |
心理衛生社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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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定錄取人數: |
5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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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開始日期: |
115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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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結束日期: |
115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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徴才條件: |
1.具有下列資格其中之一: (1)符合社會工作師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薪點296,144. (2)符合社會工作師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3)符合社會工作師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4)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2.資格條件相同者,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錄取。 3.依據社會工作師法第7條第1項第3款規定,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5.其他: (1)工作以家訪為主,電訪次要,備駕照佳, (2)需具備訪談、風險評估、跨專業網絡合作、電腦操作等能力, (3)可提供在職訓練、督導,請保持積極、學習的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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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
1.精神合併多元議題(自殺、保護性議題、結束監護處分) 2.科內行政業務或臨時交辦工作,必要時配合假日出勤或加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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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及福利: |
1.薪資:本職缺係計畫性質,薪資依據「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2. (1)符合上述徵才條件(一)月支薪42,742元至45, (2)符合上述徵才條件(二)至(四)月支薪46,176元( (3)每年度視年資及考績予以調薪; 2.風險工作費:每月3000元。 3.年終獎金:視當年度服務月數按比例支付1.5個月年終獎金, 4.員工福利 (1)享勞健保,勞退金由本局負擔6%。 (2)國民旅遊卡。 (3)生日禮金。 (4)專業成長訓練:定期教育訓練、督導。 (5)社工師公會入會費、常年會費與職業登記匯票等費用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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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
衛生局,後續視心衛中心成立後駐點辦公;轄區分工如下, (1)東區中心:汐止、瑞芳、平溪、雙溪、貢寮( (2)西區中心:新莊、板橋、三峽、鶯歌、土城、樹林。( (3)南區中心:新店、永和、深坑、石碇、坪林、烏來、中和。( (4)北區中心:三重、蘆洲、林口、泰山、五股、八里、淡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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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手續: |
意者請備齊「資格審查」欄之資料,於115年6月4日前以親送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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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 |
1.甄選報名表(附件下載,報名者務必簽章, 2.社工師證書/符合社工師考試資格之45學分成績單、 3.社會工作直接服務在/離職證明(須註明服務期間)。 4.工作服務承諾意向書(附件下載,報名者務必簽章,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說明: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初審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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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方式: |
面試(佔100%),經本局書面初審合格者,於本局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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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本項甄選之職缺,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甄選結果中擇優遞補, 2.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 3.聘任時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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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聯繫: |
1.工作內容之相關問題,可洽李小姐2257- 2.履歷投遞、面試流程之相關問題,可洽人力招募窗口-黃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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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日期: |
115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