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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辦公告】自111-2學期起,須於實習課程結束前繳回「實習分享表」

2023-02-07

為利實習經驗傳承,並提供相關實習分享手冊等書面資料供尚未實習學生做為參考。

故本系於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實習委員會決議:「自111-2學期起,由三班制學校督導於期末回收實習分享表,並交由系辦彙整成冊,以供尚未實習學生參考。」。

感謝各位師生協助及配合!

 

相關表格請點此下載使用:實習分享表,或可逕自前往實習園地中的常用表格處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