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務規章
社工系教師研究室電腦使用及管理備忘

2016-06-01

社工系教師研究室電腦使用及管理備忘

96.3.28 9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圖儀委員會會議

96.4.11 9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

  • 備忘說明:

對於本系未達報廢年限但閒置之電腦相關設備,基於善用資源之原則,並回應教師教學研究之需求,擬定本系教師研究室電腦使用及管理備忘,做為教師申請使用之辦理原則。

 

  • 財產保管:

上述設備應列入系財產登記。本系配置之電腦及週邊設備,含MP3、隨身硬碟、數位錄音機、印表機等列入系財產登記者,請盡量保管於教師研究室內,以利校方盤點。

 

  • 汰換時程:

列入系財產之電腦及週邊設備,依系定保存年限進行報廢作業。系訂保存年限為桌上型電腦3年、筆記型電腦4年、印表機5年。(新的)

 

  • 設備維護與升級:
  1. 每位教師配置之電腦中,第二部電腦(較近報廢年限者)由教師自行維護。
  2. 電腦及週邊設備之軟體或使用問題,得由系辦公室規劃電腦工讀生每日2小時系辦值班,提供諮詢及故障排除服務。

 

  • 耗材領用:

每年得由系提供印表機碳粉匣一支,其餘耗材需求得由教師個人業務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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