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社工實習作業流程
109年3月11日 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導致本系實習學生遭暫緩或中止實習,影響實習課程正常進行,配合採行下列應變措施:
一、108-2期中實習遭暫緩或中止者
(一)學生於108-2期中實習開始前遭暫緩實習者,可向系辦申請於109-1期中進行實習。
(二)學生於108-2期中實習期間遭中止實習者,應變措施:
1.可向系辦申請於109-1期中進行實習,但不追認其已完成之實習時數。
2.由學校督導協助學生完成剩餘未完成之實習時數。
二、109暑期實習遭暫緩者
學生若遇109暑期實習遭暫緩者,可改為參加本系所擬定之方案實習。
三、與實習機構聯繫管道
(一)實習學生若有需自主健康管理、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等情事,委由該組督導老師向該生之實習機構通知說明。
(二)本系若配合學校因應疫情而停課,委由各督導老師向各實習機構通知說明。
四、本應變措施視疫情變化及實際需要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