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生福利部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招生訊息

一、
本系因應社工師證照考試資格修訂,
將考試資格中規定的15門課程及社會工作實習一、社會工作實習二列為進修學士班必修課,且須實習400小時以上。
上述內容須於修業年限內修畢,使得畢業。

二、
自100學年度入學新生起,其必修學分由48學分調整為58學分,且須實習400小時以上。
請有意報考本系100學年度進修學士班之考生,務必注意此項變動,以確保自身權益,謝謝!

三、
100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專業科目規劃表,請見附檔